锻造“顶天立地”的精英型法律实务人才——清

发布时间 2016-06-07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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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峰 魏晶
  摘要:“顶天、立地”是清华大学法学院为法律硕士人才设定的培养目标。“顶天”强调学生应拥有国际化的视野与高远的法治理想;“立地”则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爱国情怀。以这一理念为墓础,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实践中,清华大学突出了四个方面的加强:即加强国际视野开拓、加强专业素质积淀、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加强自律敬业引导。
 关键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改革创新
  作者简介:邓海峰,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硕士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副教授,北京100084;魏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副主任,讲师,北京1000840

  随着法学教育规模的口益扩大,法学专业似乎一夜之间成了“就业难”的代名同,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我国国际法律谈判及跨国诉讼等领域高端法律人才的奇缺。为此,作为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以在长期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国际化的理念与经验为基础,结合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进一步将精英型法律硕士人才的培养目标凝炼为“顶天、立地”两大方向”’。我们理解的“顶天”是指学生应具有高远与坚定的法治理想并以深植内心的法治理念和广博于胸的国际视野,成为法治的积极倡导者;而“立地”则强调学生应具有优异的知识整合能力、缤密的法律思维能力、高超的法律沟通能力和严谨的司法实践能力,成为法治的忠诚实践者。
  一、国际视野与职业技能相结合,打造国际高端法律人才
  1.拓宽国际视野,形成国际化的办学理念
  21世纪的精英型法律人才,不仅应对本国的法律理论与制度建构了然于胸,还应了解国际法治的发展趋势与主要法系代表国家的典型制度;不仅要学会适用当下的国际规则,还应具有参与未来国际规则制定与形成的信心和能力。这就要求一流法学院培养的学生要具备在国际层面上运用本国、外国和国际法律处理涉外法律事务、参与国际竞争并保护本国利益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我们认为:清华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要承载这些使命与期待,就必须将学生的培养纳入利益博弈全球化与法律实务全球化的大格局之中,使学生成为既情系中华又放眼世界的高端人才。为此,法学院将国际政治、经济与文化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范围,以扩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其参与涉外法律实务和司法活动的能力。
  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全国率先开办面向国外、全英文讲授的法律硕士项目(L.L.M.),这也是清华大学的第一个全英文硕士学位项目。该项目自设立以来一直保持国内同类项目规模最大、生源最好、国别辐射最广的优势,同时其课程向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进一步带动了学院的国际化氛围。以该项目为依托,2011年首次推出了我院教师编写的两本全英文教材,即Chinese Criminal Pro-cedure Law,Chinese Civil Procedure Law,该系列教材一经出版,便受到国内外出版界与法律同行的普遍关注。为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我院还支持学生自主编辑并在国外出版的中国第一本全英文法律学术连续出版物: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该刊现已被Lexisnexis和Heinonline等多个检索系统收录。
  2.以国际班项目为契机,强化高端海外师资队伍建设
  为夯实国际化教育平台,2012年法学院下大力气设置了“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国际知识产权”两个全英文项目。从现有法律硕士研究生中择优编班,每班20人,学生除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外,还须完成项目所涵盖的6-8门全英文课程学习后方可获颁项目合格证书。这两个项目均邀请国际仲裁、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威专家来我院定期授课,搭建起了一支由10个人组成的海外师资队伍。为了弥补外请教师不是全学期在校的缺陷,我院为每位教师配备了本院留学归国的青年教师作为助理,跟踪上课、学习教学方法与课程设计。这一举措在稳定师资队伍的同时,也培养了学院自有的青年教师队伍。
  3.改革课程体系,加强国际法和外国法的教学内容
  在传授中国法知识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开设系统的“普通法精要”1}4系列课程(共14学分),培养学生掌握在国际商事领域占有主导地位的英美法系相关知识,形成涵盖中西的复合型法律基础;通过加强国际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比较法、西方主要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学前沿讲座等课程的教学,培养学生的国际法律问题意识与参与热情;通过邀请国内外法律实务界人士举办国际性法律实务讲座,使学生了解中西法律文化、全球法学研究前沿和国际法律实践动态;通过加强双语教学,增强学生参与国际法律对话能力。实践证明,国内法与国际法内容的结合、课堂内与课堂外教学的交叉、讲授型与亲历型培养的融会,有力地推动了精英型法律实务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通过聘请WTO上诉机构、国际海洋法庭、香港终审法院及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专家,每学期在我院开设“国际仲裁的理论与实践”、“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外国版权法”、“外国专利法”等十余门专属英文课程,使我院全年长期稳定开设的英文课程达到30门,从而为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奠定了坚实的知识来源基础。
 4.强化职业伦理教育与技能训练
 法律工作者的良知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道德防线,职业伦理教育则是铸造这道防线的基石。为此,我们率先在全国法学院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必修课,为学生系统讲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行为准则。通过课堂案例分析,启发学生思考职业角色与个人利益的调适等利益冲突问题,强化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与职业观的磨砺与养成。
 以大陆法系形式逻辑推演为基础的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在形式上僵化有余而活力不足。为纠正这一偏颇,我院有意在教学组织环节进行应对性的调整:①加强法学方法论的训练。通过开设专门训练法律推理能力与法学思维的课程,突破传统法学教育在方法论上的局限;②强化系统的社会调查研究与实证训练。引导学生关注深层社会问题,发掘法律条文背后的潜在信息,为严谨的理论思维提供实证基础。为使面向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在法律知识储备、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沟通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训练得到明显的提升,我院将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为专业基础课、专业提高课、职业技能课和职业道德课四大模块,在后三个模块中,对选修课进行了重大调整,增开了如“LegalReasoning" , "Legal Writing" ,“法学方法论”、“法律与伦理”、“民事证据法”、“刑事证据法”、“证券法”、“金融法专题讲座”等以强化职业技能训练为主要目的的22门选修课。 有效的抗辩是检验学生法律知识储备、反应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手段。为此,我们采用模拟法庭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专门化的执业能力磨砺。通过系统的训练,近年来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校内外的各类辩论赛中脱颖而出,先后在维也纳国际商事模拟仲裁比赛、亚洲杯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此外我们还探索将模拟法庭训练机制长期化、持续化。至今,我院已连续10年举办“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比赛,每年来自海峡两岸32所高校的学生汇聚清华大学,该赛事已成为华语区法律院校模拟法庭实务教学的重要活动之一。
  二、法学实践与就业引导相结合,培养基层法治践行者
  1.建立系统的实践课程,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既有实践课程的基础上,建立以法律诊所、法律辩论与谈判、法律实务、法律援助等为代表的实践课组,强化学生在这些课程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动意识,开拓亲历型培养模式。通过法律诊所课程及与相关实践基地建立的“劳动者法律援助中心”、“弱
者权利保护援助中心”、“公民权利保护援助中心”等平台,学生拥有承办各类援助案件的亲历实践机会。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接待来访当事人(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并为各种国际公益机构提供法律咨询。不仅锻炼了学生辨识社会和待人接物的能力,也为疏导和化解部分潜在的社会矛盾创造了可能,产生了超过预期的社会正效益,传递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课程教学的实践环节和案例教学的比重,在学生主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教师通过实践环节与案例教学的引入,将学生置于真实的法律矛盾与问题之中。通过假定矛盾、引导争论、模拟抗辩,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与法律职业的责任感。这些实践活动渐次形成了我院理论与实践交融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从近年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反馈来看,与改革前的毕业生相比,上述改革使我院学生的社会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问题辨识能力都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提高。
 2.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实践专家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法律是一门实践型学科,来自实践领域的专家加盟课堂教学,可有效拓展学生获取实务信息与新动态的渠道。这些专家型实务导师依从实践需求的视角,为学生新开了一扇知识之窗。自改革实践以来,我院通过聘请大型跨国企业高级法务专员、法律顾问和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新开设了知识产权类、国际贸易与投资类、国际诉讼与争端解决技巧类等课程,这些课程深受学生欢迎,选课人数迭创新高。此外,为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我院保持每年新聘与续聘法律硕士“联合导师”60人的规模,并就指导方式等问题专门制定了《法学院关于聘任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近三年来,学院累计聘任的法律硕士联合导师达152人次,导师人均指导学生2-3人。这些措施确保每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均拥有两位不同学术背景与知识结构的导师,导师们也结合各自的理论与实务优势为学生创造了既立足于理论积淀又富有实践挑战的学习环境。学生在“联合导师”的跟踪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完成了个人实习与毕业论文撰写等多个侧重实务方向的培养环节,圆满实现了培养计划设定的复合型与实务型人才培养目标。
 3.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强调对国情的理解与道路的认同
  为了让学生深入城乡基层了解中国法治进程中面临的特殊性问题,学院每年组织他们利用寒暑假到全国各地的实践基地进行社会实践。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在充分考虑学生背景差异的基础上,在国内率先建立“分层次、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基地群,选取分别代表农村(河北固安县)、少数民族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和城市(河北邯郸市)的三个实践基地“示范点”开展基地示范建设项目,以最终实现在实践环节上的因材施教。三年间,我院先后在河北、河南、广西、新疆、广东、陕西等地建设了15个分属于上述三种类型的法学实践基地。这些基地既涵盖了公、检、法、司的适法全领域又涉及省、市、县、乡的地方各层级,为不同背景的学生提供了既陌生又富有挑战性的实习机会。也正是由于这些基地的巨大吸引力,近年来我院学生的社会实践率达到了100% o与此同时,为了结合国际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我院还与世界银行、香港廉政公署等国际和地区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了国际与地区实践基地,每年选派学生前往华盛顿世行总部和香港廉政公署实习与参访。除传统的假期实践与常规实习等方式之外,我们在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还鼓励学生以其他灵活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实践之后必须总结实践收获,并将其作为实践环节是否通过的重要考察标准。通过个人汇报、集体讲评、专家点评和时政报告的形式对实践活动的绩效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回应,使学生在对中国的国情有深刻的洞悉与把握的同时,坚定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自信与中国发展道路的认同。
 4.改革就业引导,矢志情感付出
 自招收全口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接近100% o“我们从来不担心清华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我们关心的是如何让学生找一份能够实现清华人的理想和价值的工作”。为此,我院继承清华大学为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培育英才的育人理念,加强对法律硕士的就业引导力度,鼓励学生到基层工作,到重点行业工作,将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进程之中。从2010年至今,我院共有200余名法律硕士响应号召相继到西藏、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广西、重庆、湖北、吉林等地选调工作。他们扎根基层,甘于奉献,集中体现了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生的风采。
三、经验与思考
  1.目标明确的培养定位
  如何在培养方式与教学组织上将具有“实务型”特点的法律硕士与法学专业本科生做出区别是始终困扰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共性问题。经过多次调研,我们逐步形成了突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性特征,通过将学术性与实践性有机结合来打造具有清华品牌效应、符合“顶天立地”要求的法律人才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定位。为此,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未来我院将执行以阶梯式教学进度安排和课程设置为特色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学生与相关知识和技能产生互动的不同阶段位序,先后通过法学基础课程、法学专业课程、法律实务专题、实习与社会实践、法学方法与论文写作专题等课程类型逐渐深化课业难度,使课程结构呈阶梯型分布。既有利于学生利用较短的时间尽可能系统地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又有利于实现专业学位“职业性”的定位特色。
  2.专业整合的培养模式
  为弥补法律硕士因没有专业方向而造成的知识宽泛不深入、缺乏职业归属感与专业认同感、就业竞争力相对不强等方面的不足,在入学第一年夯实理论基础的前提下,我院在第二学年开学之初就安排师生双向专业结合,实现法律硕士的集中培养与分方向专业强化的互联互通。通过发挥我院23个学术研究中心的教学科研辅助平台功能,建立起法律硕士研修方式小班化与精品化的组织基础。除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四个专业方向外,未来我院将在报考环节增加科技与法律的整合机制,新设金融、医事、环境、能源等方向的招生通道,为本科具有上述专业背景的考生直接报考相关专业方向提供一站式对接,以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契合度。
  3.关怀备至的培养过程
  由于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多数在本科阶段毕业于兄弟院校非法学专业,因此这些学生在进入清华大学学习后,会有部分学生出现身份归属感与专业认同感方面的困惑。为此,我院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各环节融入以“清华人”为情感积淀的身份归属引导和以“法律人”为行为基础的专业认同引导,从而极大地激发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结合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在深圳学习,第二年回北京本部的学习经历,法学院专门建立了使其能够迅速融入本部学习与生活氛围的保障机制。如通过图书资源检索与利用讲座、培养方案与选课方法讲座、校史院史介绍、院长茶座、师生见面会、读书会、学术沙龙、跨级同学交流会与迎新晚会等多种形式,使这些学生在短时间之内即获得家一般的生活氛围与醒酮灌顶般的学术滋养。为体现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视,我院在导师配备、经费投入、教辅人员安排、培养指导环节、奖助体系建设、对外交流选派等各环节均实现所有学生待遇平等,还有意安排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交叉住宿,便于加强交流。这些举措使清华大学法学院真正成为包括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内的所有清华法律人的共同家园。
  4.持续的跟踪关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真正合格的法律人才不仅仅体现在毕业之时能够满足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更大的挑战来自于不断的社会磨砺与职业实践。为此,我们秉承一朝清华人终生清华人的培养理念,建立了毕业生长期跟踪与培养机制。每年寒暑假期,我院主要领导、教师及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以校友回访机制为依托,分赴法律硕士主要就业的西部、边疆省份与单位,通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恳谈会及个别走访的形式与广大法律硕士毕业生面交流。肯定与鼓励他们取得的成绩,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与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甚至协助他们突破发展中遇到的瓶颈。每年校庆院庆期间,我院还分批邀请法律硕士毕业生返校交流,分享他们取得的成绩并共同疏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使在西部、边疆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也同样能够返校交流,学院还拨出专款,承担这些毕业生的差旅费用。法学院筹集专项基层奖励金,在一年一度的法学院毕业典礼上颁发给已毕业的、工作在西部基层单位的优秀校友,鼓励他们更好地扎根基层,服务社会。院校友办公室通过明理通讯、明理人物等出版物定期向毕业生及有关部门通报同学们的成绩与职业发展状况,这在维系毕业生同窗之谊的同时,也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为期三年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1年英国QS大学评估机构对全球主要法学院进行排名,清华大学法学院排名全球第45位。2012年此排名上II‘至第26位,其中反映毕业生入职后综合素质的雇主声誉(ER)名列世界前茅,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院人才培养的成果。我们有信心在教育部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总结与完善本次改革所形成的经验与机制,在今后的法律硕士教育教学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以清华新百年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基础,培育更多的符合“顶天立地”要求的精英型法律实务人才。
  (致谢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教授、黎宏教授、张建伟教授、申卫星教授、余凌云、教授、施天涛教授、田思源副教授、廖莹老师及教务办公室杨艳老师、赵红英老师对本次改革思路的形成亦有较大贡献,在此一并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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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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